清代考察选用官员的标准之一, 指人的体态状貌。尤其是选用武官,相当重视被选对象的汉仗状况。清人梁章钜《退庵随笔》十三:“选将之法,与选士不同,智勇固在所先,而汉仗亦须兼顾。”又谓:“嗣后督、提等凡保举将弁,务重弓马,兼选汉仗”。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辑出版的《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三十四册,雍正八年三月初七日山西提督袁立相向清世宗保举一等守备张佐“汉仗壮伟,弓马娴熟,营武历练”,世宗朱批: “糊涂老实人,庸碌,中中。” 同日袁立相还保举一等守备李思祖“汉仗魁梧,弓马娴熟,历练营武。”世宗朱批: “武人,或可游击。中上。” 山西大同总兵官马觌伯保举宣化镇标左营游击王纪: “汉仗好,弓马去得。”世宗朱批(行批): “光景有良心, 轩昂,人老诚去得。上中。汉仗好, 可升用。” 又眉批:“已用参将。汉仗好,操守练兵端方勤谨,实能称职。”可见所谓“汉仗”, 确是指人的体态状貌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