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制
所属分类:官制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官制名。即指挥或管辖之意。古代高级官员,凭朝廷所颁赐之符节,指挥和统领其所辖之官员和军队,称为节制。清代各省总督及未设总督之省的巡抚,对其辖区之驻军自提督、总兵以下,均有节制之权。故明清督抚亦称节镇。张居正《张文忠集·书牍·答总宪李石塘》有: “公正直清亮,人伦冠冕, 淹处节镇, 未允物情, 旦夕当别有处分。”清代漕运总督及河道总督对漕营、河营也有节制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