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班
所属分类:官制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官制名。清代各类官员的任用,均由吏部或兵部分班办理。其中官员职务应提升者,属于升班。其制为:满汉大学士缺出,以尚书、左都御史为应升,开列具题候旨升用;尚书、左都御史缺出,以侍郎为应升, 以内阁学士、左副都御史、通政使、大理寺卿、詹事为其次应升,亦开列具题候旨升用。总督缺出,以侍郎、巡抚为应升,亦开列具题候旨升用。其余内外各官缺出,均有应升及其次应升之职官,均属升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