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官
所属分类:官名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清末官名。掌翻译中外语言文字。同治元年(1862)设京师同文馆,学生毕业后优秀者授七、八品官, 充任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翻译官。光绪二年(1876)颁布《出使章程》,规定出使大臣下设翻译官,分为一、二、三等;领事馆、副领事馆各设二等翻译一人。光绪二十七年外务部成立后,亦设七、八、九品翻译官,旋因其原官阶多高于此,改为不计品秩, 以原品差遣。光绪三十三年颁布《变通出使章程》, 改翻译官为通译官, 仍分三等,头等秩正五品,二等秩从五品,三等秩从六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