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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八旗官学大臣
所属分类:官名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官名。光绪九年(1883)设置。两名。负责管理官学事务。由吏部从满汉进士出身之一二品大员内开单奏请钦点。如有更换,由国子监咨吏部办理。应行公文,盖用国子监印信,不另铸关防。其属官有管学官八人。光绪九年定,于满汉科甲人员内,每学各派一人为管学官。由管学大臣公同酌保,候旨钦定。管学官如有更换,也由管学大臣公保奏派。光绪十年奏准,管学官八员,有整顿官学之责。往返稽查,车马仆从之资,从优给发, 每员岁给公费银两, 按季支领。其银由存款生息项下拨给,不用部款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