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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巡抚
所属分类:官名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官名。湖南全省最高行政长官,雍正二年(1724) 置, 驻长沙。顺治元年(1644)于湖广境内设置偏沅巡抚(偏桥与沅州), 驻偏桥镇;同时设置抚治郧阳都御史,驻沅州,以控制湘、蜀、豫、晋之交界。顺治十八年裁撤抚治郧阳都御史。康熙三年(1664) 湖广分省,以偏沅巡抚移驻长沙。康熙十五年, 以盗警复置抚治郧阳都御史,康熙十九年再裁撤之。雍正二年,改偏沅巡抚之称为湖南巡抚,特命节制通省各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