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尊称“道台”, 别称“观察”、 “监司”等,是协助藩、臬两司办理地方政务或主管道级政区的高级官员,秩为正四品。道员的设置始于明代,由布政使及按察使派其左右参政、参议驻守一定地方,管理钱谷或刑名,称分守道或分巡道。清沿明制,在各省设道员, 无定员。至光绪年间,全国共设道员九十二缺,其中有管理全省专业事务的粮道、河道、盐法道等道员,有派驻地方管辖若干府的分守道和分巡道,各有职掌。专业道与分守、分巡道亦往往互相兼任。分守道、分巡道既是省之下、府之上的地方政区行政长官,又是监察所属地方政务的监察官员。道员在清初本是临时性差遣,乾隆十八年(1753) 定制成为实官。分守道、分巡道并大多兼兵备衔。嘉庆四年(1799),因道员有巡察之责,故又有上奏言事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