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作“牒巴”、“第悉”。藏语音译。汉语义为“酋长”、“头目”或“首领”。清初文献中是对执掌西藏地方政府事务的官员的称谓。明末崇祯年间,即五世达赖时期, 于达赖之下设第巴一人,总理藏政。第一任第巴为索南热登。至康熙末年,先后共历八任第巴。康熙六十年(1721),清政府废除第巴掌理藏务之制,改置以噶伦办理西藏地方政府的事务。原第巴阿尔布巴、第巴康济鼐俱授为贝子,第巴隆布奈授为辅国公,与达赖的强佐扎尔鼐四人为噶伦,以康济鼐为首席噶伦。第巴是由进入西藏的蒙古顾实汗及其继承者商同达赖喇嘛任命,其办事处所称为第巴雄(雄,藏语音译,汉语义为官府)。又, 西藏达赖、班禅属下的执事官及地方官,也统称第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