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谕
所属分类:官名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官名。始置于宋。清沿明制, 于各县置教谕一人,为县学教官。雍正十三年(1735),定各县教谕秩为正八品,掌文庙祭祀及训导学校生徒,考核艺业勤惰及评核品行之优劣,报于学政。清末逐渐废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