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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河都统
所属分类:官名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官名。清代热河地区军政长官。掌热河驻防旗营、围场及当地蒙古等一切军民事务。康熙中期建避暑山庄于热河(今河北省承德市),雍正二年(1724)设总管一人、翼长二人及协领、佐领、防御、骁骑校等职。乾隆三年(1738) 裁总管、翼长,改设副都统一人,乾隆二十八年变设热河总管二人。嘉庆十五年(1810)改副都统为热河都统,遂定制。下设总管二人、协领五人、佐领十五人及防御、骁骑校、前锋校等职。都统衙门还设有随同办事之理藩院司官一人、刑部司官一人、理刑笔帖式二人、主事一人、印房笔帖式二人,办理刑名等一应事务。所属木兰围场设总管一人, 翼长二人,防御、骁骑校各八人,掌管围场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