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清史综览 | 清史百科 | 官名 | 盐课司大使
盐课司大使
所属分类:官名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官名。简称“盐课大使”。始置于明,清代于各盐场、盐池、盐井处所设盐课司,为基层盐务机构。设大使一人, 秩正八品, 掌场、池、井生产及盐税征收事宜, 受运同、运副分辖,并统辖于运使或盐法道。光绪初年有盐课大使一百一十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