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清史综览 | 清史百科 | 官名 | 顺天府府尹
顺天府府尹
所属分类:官名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官名。顺天府之长。清沿明制,于顺治元年(1644) 设顺天府,直隶中央, 管理京师附近州县, 犹如近代之首都。置府尹一人,秩正三品。其职掌为:主理府政,统率所属厅、州、县官。每年立春,行迎春礼于东郊;皇帝行耕耤礼,则由府尹备办耒耜丝鞭,奉青箱播种,礼毕,率庶人耕完所耕耤之田亩;按时勾稽田赋出纳,上报于户部;主持乡饮酒礼,充乡试监临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