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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佥事
所属分类:官名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官名。全称“指挥使司指挥佥事”,清代武职土官之一。清初沿元明以来旧制,于少数民族地区建立文、武职土司制度,由当地部族首领世袭土司官职。指挥佥事是武职土司指挥使司之第三等土官,秩为武职正四品。其时于甘肃平番县属置指挥佥事一人、洮州厅属及西宁县属各置二人、碾伯县属置三人, 管辖各属土民、土兵诸事,并受地方督抚统辖。参见“土司”、“土官”、“指挥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