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尹
所属分类:官名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官名。清代奉天府专职长官,掌留都盛京及其附近厅县之治化与封禁之令,小事决之,大事以闻。满洲缺,一人,秩正三品。在府尹之上,尚有兼管府事大臣一人。乾隆二十七年(1762),诏府尹受将军节度;乾隆三十年以侍郎为兼尹;光绪二年(1876),改命盛京将军为兼管府事大臣,并加总督衔。又加府尹为二品衔,以兵部侍郎·右副都御史兼衔行巡抚事。光绪三十一年,改设行省,罢府尹,设知府。奉天府尹的属官有府丞、治中、围场通判、库大使、经历、司狱等。参见 “奉天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