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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天巡抚
所属分类:官名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官名。奉天省次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 三月, 东北地区建立行省, 分设奉天、吉林、黑龙江三省,各置巡抚一人,均加副都统衔。奉天省之区域大致为原盛京地区,亦即辽东地区。其省内行政体制并非以巡抚为最高行政长官,而是隶属于东三省总督。总督为全省最高军政长官,并于省内建立行省公署。巡抚为省内次官,佐助总督处理省内公务,与总督联衔具折奏报本省应奏事件。参见“东三省总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