佥事
所属分类:官名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官名。清末一些新设机构如责任内阁、盐政院、典礼院、巡警总厅等,都设有佥事之官职。一般为五品官,在各机构内部所属厅、局掌理庶务或为参议官之佐助官,相当于原部院之司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