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卫
所属分类:官名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官名。清代王公府属武官。掌管各府的警卫和护从事宜。有一、二、三等之别,其品级依次为从三品、从四品、从五品。其制:亲王府二十人,其中一、二等各六人,三等八人;郡王府十五人,其中一等六人,二等四人,三等五人;贝勒府十人,其中二等六人, 三等四人; 贝子府六人,均为三等;公府四人,亦皆三等;固伦公主府五人,其中一等一人,二等、三等各二人;和硕公主府三人,其中二等二人,三等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