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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巡抚
所属分类:官名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官名。全称“巡抚江苏等处地方·提督军务·总理粮储”,为清代江苏省最高地方行政长官(实际上只抚辖现今江苏南部地区),驻苏州。清初于顺治二年(1645)置江南巡抚,驻苏州,辖江宁、苏州、松江、常州、镇江五府。顺治十八年,江南巡抚改称江宁巡抚,仍驻苏州,康熙元年(1662)另设安徽巡抚。康熙二十五年江宁巡抚改称江苏巡抚,辖区依旧,且在相当时间内仍有沿称江宁巡抚者。苏北地区由漕运总督兼巡抚事,光绪三十年(1904),漕运总督裁撤,另设江淮巡抚,与江苏巡抚分治江苏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