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考官
所属分类:官名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官名。亦称“房考”、“房师”,科举考试中协同主考或总裁阅卷之官。清沿明制,凡乡试、会试均设同考官, 负责各房分卷、评阅等事。顺天乡试及会试之同考官,初为二十员,后定为十八员,由礼部开列进士出身之内阁侍读学士、侍读、侍讲学士、侍讲、典籍、中书、编修、检讨、科道官及郎中、员外郎等员,题请皇帝钦派。各省乡试同考官,最初以参加考试人数为准, 按比例选派,后改按省份大小确定员额,江南十八员、浙江十六员、江西十四员、山东十二员、山西九员、河南十二员、陕西十员、福建十二员、湖北十员、湖南九员、广东十员、广西八员、四川十员、云南十员、贵州十员,均由监临调取由进士、举人出身之现任州、县官,试以文艺,择优选用。各房考卷, 先由房考细阅,将出色佳卷粘签加批,将诗文优劣及所以荐与不荐之故在卷内注明,向主考呈荐。同考官同堂阅卷,不得互相抽看,不得暮夜私访聚谈,违者由内监试指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