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
所属分类:关税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① 税关名。清代户关之一。康熙初年潼关每年征收税银七千余两。雍正八年(1730),据陕西巡抚题报,该关年征商税银一万七千九百七十四两有奇,遂自雍正十一年为始,作为定额,至同治初为止,未有变化。同治以后,因太平天国及捻军、回民起义,停征数年。后来虽经恢复征收,而难以完成定额,只得尽收尽解。光绪十二年(1886)奏准,在三年之内,该关应征商税,限令按七千九百七十四两一钱七分五厘为额征,倘有不足,照例参奏著赔。自光绪十五年为始,务照雍正十一年额征。②地名。即今陕西潼关县城。后汉时置潼关,地当秦晋豫三省交通冲要,为入关正道。关城斜建山坡,下临黄河,形势险壮,历代视为要地。清代派有副将驻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