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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小口税
所属分类:关税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全称“直隶通永道六小口税”。清代工部所属征收木税口岸之一。原隶滦州潘桃口,乾隆三十年(1765) 改隶直隶通永道。征税额,按木材长径尺寸,核以部定之价,折征十分之一。额定年征税银一千一百一十五两余,赢余则尽收尽解,于翌年二月报解,不及额则议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