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饰名。“章”为彩纹之意。古代皇帝及官员所穿之有法定彩纹图案的服装, 称为章服。我国章服之制,源于先秦。据传虞夏商之世,天子之服有十二章,即十二种图像:上衣为玄色,画日、月、星辰、山、龙、华虫六章; 下裳为黄色, 绣宗彝、藻、火、粉米、黼、黻六章。周有九章; 后汉明帝备十二章, 三公、诸侯九章, 九卿以下七章。故古代章服是按君臣地位之不同及臣工品级之不同而其章纹图像内容与数目也各不相同。汉代以后,历代君主大致都为十二章,群臣按品级递降,分别为九章、七章、五章、三章。明代章服有所不同,其皇帝为十二章,皇太子、亲王、世子均九章,郡王五章,而品官又别定章服,文绣禽、武绣兽,也即补服。清代章服之制为:皇帝如古制十二章;皇子、亲王、郡王等以龙为章,龙有正龙、行龙、团龙之分,并以龙数多少别尊卑;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等以蟒为章,蟒有正蟒、行蟒之分,并以蟒数及五爪、四爪别尊卑;群臣补服之章,则与明代相类似。自皇子、亲王以下至文武七品官,另有蟒袍。详见“蟒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