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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王冠服制
所属分类:服饰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服饰制度名。崇德元年(1636)定,郡王冠顶三层,上衔红宝石,中嵌东珠七颗;前舍林,嵌东珠三;后金花,嵌东珠二; 带用金镶玉版四片, 嵌绿松石四。顺治九年(1652)定,冠顶共嵌东珠八, 舍林、金花各增嵌东珠一;带四片,每片嵌东珠二;服与亲王制同。乾隆朝增改服制定:郡王朝冠顶金龙二层,饰东珠八,上衔红宝石;夏季朝冠前缀舍林,饰东珠四,后缀金花,饰东珠三;吉服冠、端罩皆与亲王世子制同;补服为石青色,绣五爪行龙四团,两肩前后各绣行龙一;朝服、蟒袍、朝珠及吉服带之制,皆与亲王世子相同。其朝服带用金黄色,金衔玉方版四片,每具饰东珠二,猫睛石一;佩绦如带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