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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品官员冠服制
所属分类:服饰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中国古代对官员服饰的规定,始于夏商,成制于周,历代有所不同。清顺治二年(1645)定,六品官冠用起花金顶,上衔水晶,带用玳瑁圆版四片,银镶边。乾隆朝改定服制规定:六品文职官员,朝冠顶为镂花金座,中饰小蓝宝石一,上衔砗磲。吉服冠顶亦用砗磲,补服前后绣鹭鸶。朝带银衔玳瑁圆版四。雨冠中用红色, 青缘。余皆如文职五品官服制,惟无朝珠。武职六品官员,补服前后绣彪,余皆如六品文职官。蓝翎侍卫朝冠顶饰小蓝宝石一,上衔砗磲,戴蓝翎,端罩、朝珠均同三等侍卫,余如武职六品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