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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勒冠服制
所属分类:服饰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崇德元年(1636) 定,贝勒冠顶三层,上衔红宝石,中嵌东珠六颗。前舍林,嵌东珠二;后金花, 嵌东珠一。带用金镶玉版四片,嵌宝石四。顺治九年(1652)定,冠顶共嵌东珠七,舍林、金花各增嵌东珠一。带四片,每片嵌东珠二。服用四爪两团龙补服及蟒缎、妆缎。乾隆朝增改服制定:其吉服冠、端罩皆与郡王制同。朝冠顶金龙二层,饰东珠七,上衔红宝石。夏季朝冠前缀舍林,饰东珠三;后缀金花, 饰东珠二。补服为石青色,前后绣四爪正蟒各一团,朝服通绣四爪蟒纹,蟒袍亦如之,惟不得用金黄色。朝珠绦用石青色,余皆与郡王制相同。朝带用金黄色, 金衔玉方版四片,每版饰东珠二;吉服带用金黄色,版饰惟宜,佩绦用石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