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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监宫女自伤自尽治罪则例
所属分类:帝后与宫庭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清制, 凡太监、宫女,在宫内用金刃自伤者,斩立决; 欲行自尽,经人救活者, 绞监候; 在园庭欲行自缢自尽,经人救活者,发往伊犁给兵丁为奴,女子准其照律收赎;在宫内自尽自缢身死者, 将尸骸抛弃荒野,其亲属发往伊犁给兵丁为奴;在园庭自缢自尽身死者,尸骸免其抛弃, 亲属发往乌鲁木齐给兵丁为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