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京
所属分类:地名区划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地名。即赫图阿拉,位于今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其地为清太祖努尔哈赤之原籍,其于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 在此建都,自称为汗,建国号金,建元天命。天命六年(1621) 后,自此迁都辽阳, 即东京。又四年后, 再迁都沈阳,即盛京,奠定了进兵关内、统一全国的基础。赫图阿拉城为土石杂筑, 分内外两城, 内城方圆五里,门四; 外城方圆十里, 门九。后金天聪八年(1634),清太宗皇太极尊称赫图阿拉为“天眷兴京”。顺治元年(1644),在兴京置城守官驻守;康熙二十六年(1687), 设城守尉; 乾隆二十八年(1763),设兴京理事通判衙门;光绪元年(1875),置兴京副都统衙门。城内建有官兵住房、仓廒、草场及文庙、启运书院、诸阁寺等。今尚存部分城墙遗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