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分类:地名区划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官名。清代土州之第二等土官, 是由少数民族地区部族首领世袭之土司文职长官,秩从六品。清代于云南永北厅辖下置土州同二人、楚雄府辖下置土州同二人、武定州辖下置土州同一人,掌理其世袭辖地内之一应事宜,受所隶地方行政长官之约束。参见“土司”及“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