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漕船回空逾限
所属分类:
漕政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漕政名。清制,漕船抵通卸载后空船返回,称之回空。回空漕船由仓场衙门发给限单,限期抵淮,申缴总漕察验。总漕另给抵次限单,亦令沿河各县注明出境、入境时日,抵达兑运水次后,将限单申缴巡抚查察。如漕船回空违限,亦照重船违限例议处。凡限内不能抵达兑运水次者,其应运之新漕,由漕运总督查明,或派拨减船,或摊运雇募,务必依限兑运开行。其迟滞之船,来年开冻时,沿河文武官员飞催迎淮受兑北上。如不设法依限兑运开行,将在南之粮道、监兑等员题参治罪。如原船不能过淮受兑,即将在北沿河催攒回空之官员题参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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