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公告
清史综览
图书出版
文史综览
学林漫步
数字图书馆
首页
新闻公告
新闻资讯
工作动态
清史综览
清史纂修
清史研究
清史参考
清史百科
图书出版
新书信息
图书评论
史学著述
多媒体库
幕影流光
舆地图典
期刊汇编
文史综览
历史千年
论著索引
野史大观
清史遗踪
学林漫步
学者书林
研究刊物
数字图书馆
首页
|
清史综览
|
清史百科
|
仓库
|
拨储
搜索
简体版
繁体版
小
中
大
简体版
繁体版
小
中
大
分享
QQ好友
新浪微博
微信扫一扫
拨储
所属分类:
仓库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仓库制度用语。清制,各地库藏例有留储、封储、分储、解储、拨储等名目, 均为应解交户部国库之银,而储于各地方之库者。所谓拨储,即将某处应解之银,拨往某地存库备用。如,各省兵备道库岁储由布政使司或邻省拨解之官兵银,河道库岁储本岁及邻省拨解之官兵俸饷及岁修抢修银,以及伊犁、塔尔巴哈台所需俸饷银、西藏岁需台费银等;福建省盐法道库,于库存之溢额赢余项下拨出银十三万余两,分储在该道库及兴化、泉州、漳州各府库备用。凡拨储之银两动支时,照备用银两例办理。参见“备储”。
Previous
直省各仓开...
工部冰窖
Next
其他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