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解银
所属分类:财政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财政名。清制,凡应解往他处之银两,如解京交户部大库之地丁钱粮,或各省应解往他省之协饷及协拨之款等,均可称之为起解银。但在财政奏销案内,起解银有特殊的含义。凡财政奏销案,应分别列明应征银数若干, 实征银数若干,留存银数若干及起解银数若干。此处之起解银,是为实际解交之银数。参见“起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