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赍银
所属分类:财政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漕政名。随漕粮加征之一种经费。轻赍银之征收, 自明代中叶即有, 时以诸仓兑运,须给路费,征耗米,兑运米一平一锐,其锐米量取随船作耗,余皆折银,称为轻赍银。清制,征收漕粮时,于正、耗粮米之外, 另加征余耗米折银两。正兑米所加征者,谓之轻赍;改兑米加征者,名为易米折银。每正兑米一石,山东、河南,正兑米每年加耗一斗六升; 江苏、安徽, 二斗六升; 江西、浙江、湖北、湖南,三斗六升。改兑米, 江苏、安徽、江西、浙江,每石加耗二升,均折征, 委员解通,以为转运脚价之费。所征轻赍银,每年先于运漕解通,交通济库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