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敷银
所属分类:财政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财政名。凡应支出各款,已支数额不敷支用者,称之为不敷银。清制,各处凡遇支出不敷时,本处可以挪垫者,报明户部核准,可临时垫补,俟销算时再由户部拨补,或于另案奏销;若本处无从垫补者,报明户部奏请另筹,或由部拨解,或由邻省协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