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巡营
所属分类:兵制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亦称“协巡队”。清末巡警部直属的巡防部队,光绪三十一年(1905) 十月设立。分驻荒僻处所,夜间巡逻,日间操练、巡防,并接受诉讼案件、押解人犯及分任保卫等事。设统带一人总领营务,统辖各队;帮统带一人协理营务并兼任督操;教习官一人教授警察课程,并兼司考绩;副教习官一人、帮教习官二人, 协助教课、考察功过;庶务长、副庶务长各一人,庶务委员二人,掌理一切庶务;书记官、副书记官各一人, 掌收支等事;书记生二人掌缮写公牍;马弁八人掌稽查;长夫二十四人供使令。下设:差遣队,设队官一人、巡长二人、目兵四人、长夫六人,承办差遣事务;协巡左路六队,设队官一人总领左路事务,六队分设队长、队副、书记官各一人,目兵八十人,长夫十一人,分掌左路巡防事宜;右路协巡六队,设官、营制与左路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