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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
所属分类:
租佃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租佃制度名。即租赁土地者从业主处租得土地后,自己不佃种,而是转佃于他人,收取田租,然后从所得田租中再向业主交纳骨租。转租者从中获取皮租的利益, 实即二地主, 也称赔主、税主或皮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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