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符
所属分类:邮驿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文据名。清代驰驿凭证。清代官员、兵役因公出差,经批准或例应动用驿站车马船只夫役及一应供给待遇者,称为驰驿。凡驰驿,必须持有规定的证件,开载所应动用交通工具及其他物质供应之数字,经司驿官验看无误,始予供给。此类驰驿证件,统称邮符。清制,邮符又分勘合及火牌两种:凡官员驰驿者, 给以勘合; 凡兵役驰驿者,给以火牌。此外, 凡出差官员需动用兵丁护送者,必须验看兵牌;凡马递公文,则要验以火票。则兵牌、火票,亦当是邮符之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