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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勒仪卫
所属分类:
仪卫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崇德初年定制,贝勒仪仗有:销金红伞一,纛一,旗六,骨朵二,红仗二。顺治初年定,红罗销金伞二等。乾隆十三年(1748) 厘定仪卫之制。贝勒仪卫与郡王长子仪卫制同。参见 “郡王长子仪卫”。遇有大典礼, 陈于府第, 出使,用以导从。在京不得用旗伞,进皇城不得用大扇及棍。凡宗室、觉罗之有官者,各从其品。扇柄及棍皆髹以朱。因事入午门时,可带随从四人,进太和门内廷时,可带随从二人。若恭遇皇帝升殿,只用护卫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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