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名。内城巡警总厅直属医疗机构,掌京师内城防疫保健、诊治疾病等一切卫生事宜。光绪三十一年(1905) 九月巡警部成立后始置。设总理一人(由总厅卫生处参事兼任) 综理医院事务,管理员一人(由厅员兼任) 协理医院事务,稽查员二人(由厅员兼任) 稽查医院事务,庶务员一人管理文牍及一应庶务(后裁,改由稽查员兼管);设医长二人掌考核医官、看护生、司药、药工及治病等事, 中、西医官各五人(后各裁一人)专司诊治病人,看护生十人(后裁三人) 协助医官看护病人,中、西司药各三人掌收发、保存药品,药工八人掌配制药品,司书生六人专司缮写。另设巡警七人、夫役二十人以供差遣任使。所有来院诊病之人,概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