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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五折十
所属分类:刑律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刑律名。清初笞刑、杖刑以及徒刑、流刑的附加刑杖一百,在执行时折减笞、杖责打板数的制度和计算方法。所谓以五折十, 即笞、杖在执行时都是折半责打,即笞十折责五小板,以此类推。康熙时改为四折除零,此制遂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