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票
所属分类:文书档案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文据名。清政府发给采参刨夫出山的凭票,属于管理参务的信票之一。按定制,盛京所属每年颁发回山照票两千五百张,吉林宁古塔等处每年额发回山照票一千张。清制,采参刨夫出山,凭回山照票征课。盛京每票征参五钱,吉林每票征参二两。票内有余夫者,每余夫征参五钱。盛京、吉林等处各口催收参票之时,将刨夫姓名、籍贯、年貌等,皆注于回山照票之内,并按路程判定月、日,限期到官局呈验,照额拣选。刨夫纳课后所余之参,称为余参,出山之后,可以入市与官局或商人交易。盛京、吉林从回山照票所征之参,均解交内务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