谕旨
所属分类:文书档案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文书名。也称“明发上谕”。即清代皇帝所颁发的通过内阁发抄宣示中外的上谕。清制,皇帝的上谕,通过两个途径而发出:一是由军机大臣寄自内廷,称为廷寄上谕;一是通过内阁公布,即明发上谕。凡明发的上谕,其程式均以“内阁奉上谕”或“内阁奉旨” 为开头。其内容则大都是属于国家重大政令或需全国共知的大事。如宣战、议和、大赦、巡幸、谒陵、经筵、蠲赈, 以及高级官员的除授降革等。参见“上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