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票
所属分类:文书档案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文据名。清代盛京金州城官所发的捕鱼凭票。凡渔民捕鱼,必先赴官府领取渔票,凭票捕鱼,交纳鱼税。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四五: “(乾隆)二十七年(1762)议准,盛京金州城额征渔票四百九十四张,每张每年税银五钱。内有缺额渔票一百七十二张,召募无人充补,开除银八十六两,实设渔票三百二十二张, 额征鱼课一百六十一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