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名称。也称“敕谕” 和“敕”。下行文。是中国古代皇帝专用的命令文书之一,起源于汉代。清沿古制, 其敕书的主要使用范围有:(一)皇帝封授地方职官的训令及凭证文书称敕书,其内规定各该官员的职权范围和任职要求。按清会典规定:督抚、学政、盐政、织造、提督、总兵官等,授给“坐名敕”,即敕书内写明本官官职姓名及职权范围,任满先送六科验销,然后缴送内阁。布政使、按察使、道员、运使及副将、参将、游击等官,其敕书内不写明本官姓名,任满也不必缴销而转交接任者收执,依次传替,称为“传敕”。此外,各地驻防将军、漕运总督、各关监督及在京的总督仓场侍郎、户工二部钱法堂及临时派遣的军事统帅,如经略、大将军等,也都颁给坐名敕书。(二) 皇帝上太皇太后、皇太后尊号或徽号以及皇帝上大行皇帝谥号,均敕谕礼部详查典礼具奏。(三) 开馆修书、修史,大都应先由皇帝颁布敕谕。(四) 皇帝谕诰外藩用敕书;外藩王嗣位,须由清廷遣使敕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