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照
所属分类:文书档案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文据名。清代淮南运盐纳课之凭证。道光三十年(1850),淮南改纲为票,在扬州设局,收纳盐课。运销食盐的岸区, 将湖北西部及江苏、安徽分为四界,凡商贩请运者,以百引起票,至千引为止,给照护运,称为盐照。其照每张十引,以十张为一号。在指定之销界内,无论何县,均可转贩流通,不作为专岸。但如有侵界销售及照与盐脱离者,则以私盐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