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用语。“钦” 之原意具有尊敬之意,其后成为尊敬皇帝之称。清沿古制,凡对皇帝表示服从、恭敬之时,皆使用“钦”字,诸如钦命、钦敕之类。“钦此”是清代公文书中常用词之一,意为恭敬地接奉或聆听了皇帝的谕旨或训诲。因此在清代公文中,凡臣下在转达或引述皇帝的谕旨之后,必加“钦此”一词,以示上文的结束,也是对皇帝谕旨尊敬的表示。故“钦此” 并非皇帝谕旨原文所有之词, 而是臣下转达谕旨时所加。如在“钦此”之下再加“钦遵” 二字,则表示不仅恭敬地接奉到了皇帝的谕旨, 而且表示一定要敬谨地遵照执行。清代自雍、乾以后,皇帝的上谕大都是通过军机大臣以寄信的形式发出,军机大臣在转达完所奉的上谕之后,必然用“钦此。遵旨寄信前来” 以表示谕旨之全文结束及军机大臣本身对皇帝圣谕的恭敬。而有关官员在接奉军机大臣字寄的上谕之后,也一定会以“钦此钦遵” 一词,以表示自己对皇帝谕旨的恭敬和坚决遵照执行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