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疏
所属分类:文书档案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档册名。也称“录书”。即红本的摘抄件,由六科主管其事。光绪《大清会典· 都察院》载:“红本发抄后,由科别录二通,供史官记注者曰史书,储科以备编纂者曰录书。皆校对钤印,史书送内阁,录书存科”。参见“史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