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引
所属分类:文书档案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文据名。清代行盐凭票之一种。清制,国家由户部刊印行盐凭票,称为“引”,商人按引纳课,凭引配盐。时,浙江之杭州、嘉兴、宁波、绍兴四府属州县,行销票引。初,因明代两浙、山东、河东之交通不便的县, 实行票法, 由官给票收课。清初,为划一引制,改票行引,称为票引,归入额引之内。共行销票引十万零六百九十八道,引课每引征银一钱九分一毫零。两浙票引又分为肩引与住引两种。肩引即以肩挑行贩之引,每引配盐八百斤。各地盐场附近小贩,领引挑卖,每引限八日,每日赴场配盐一百斤,在指定地区售卖。时,行销肩引的地区有宁波府属之鄞县、慈溪、象山及绍兴府属之余姚、上虞五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