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堂
所属分类:文书档案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文书制度名。清代宗人府、内务府等负责掌理府内文移出纳、撰拟等事之官员,如宗人府府丞、堂主事、理事官等,凡办理文移,均应先具稿而呈于堂, 以听候堂官审定画行, 称为呈堂。各部院衙门堂上办事官员,亦各有呈堂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