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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笔回缴
所属分类:
文书档案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文书处理制度。清制,凡属皇帝用朱笔(朱砂) 书写或批示过的文件,包括朱批奏折、朱谕或经皇帝用朱笔批改圈点过的谕旨等,臣工接奉恭阅并遵照执行之后,必须缴还宫中,违者严惩。此制早在康熙时即有,雍正以后更严加施行。现今存世的六十万件以上的朱批奏折、二万余件上谕原件及数百件朱谕等,即是在此制之下所保存下来者。参见“奏折缴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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