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谕
所属分类:文书档案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文书制度。全称“军机大臣传谕”。清代皇帝所颁发的上谕,因其内容及颁行范围的不同而有明发与廷寄的区别。其中廷寄上谕,又因接受上谕者地位高低的不同而有“军机大臣字寄” 及 “军机大臣传谕”的差别。清制,凡廷寄给经略、大将军、钦差大臣、将军、参赞大臣、都统、副都统、办事大臣、领队大臣、总督、巡抚、学政等军政大员者称为“军机大臣字寄”,凡行关差、藩、臬等员者称“军机大臣传谕”,以示等级之区别。详见“上谕”。